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是他检察履职经历的主旋律,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,到反腐败斗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,再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、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,从检18。
4月24日,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。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出席并讲线名同志获评“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”称号,279名同志获评“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
她累计办理重大刑事、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,包括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大要案、自治区首例P2P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且疑难、复杂的案件。推动追缴并退赔涉案资金6亿余元,助力10个领域行业整顿。推动建立呼和浩特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,2年间监督纠正侦查违法332件,立案、撤案监督近40件。联合12家检察院建立大青山生态保护跨区划协作机制,办理的相关案件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、全国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、全区沿边口岸检察典型案例。因业务能力突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等20余项荣誉。
他在平凡岗位躬身实践创造了许多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宝贵经验,镌刻下属于一线改革者的独特印记。相继参与完成检察官员额制、人员分类管理、内设机构大部制、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多项政法领域重要改革任务。提出建立“获检察业务荣誉优先入额”机制,为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提供有力人才保障。为了解决检察官自然退额审批程序多、递补等待周期长等问题,提出以“备案制”代替“审批制”优化方案,获最高检政治部认可并批复全国检察机关执行,使检察官递补入额时长平均缩短45天,有效缓解“有额无人”难题,为全国检察改革制度创新贡献了内蒙古力量。获评自治区直属机关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自治区检察院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个人三等功等荣誉。